崇左市商务局(口岸办公室)职责及内设机构
2008-11-05 14:36  文章来源:崇左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崇左市商务局(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外资、对外经济合作、边境贸易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措施、意见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内外贸管理及外商投资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拟订市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指导流通领域改革,拟订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划的管理制度;组织对拍卖业、生猪屠宰业、旧货市场、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和商品供求状况,调节日常运行;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拟订市外贸市场多元化发展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抓好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信息建设。

()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及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计划(包括自治区重点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进出口计划);负责对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编报、分配及组织实施; 负责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各种配额许可证对我市出口企业的发放。

()贯彻执行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负责全市加工贸易业务的许可审核和管理,指导协调市出口加工区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的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多边贸易政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研究制定市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边境贸易(含互市贸易)政策,协调和管理市边境贸易工作;执行国家口岸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市口岸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执行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和参加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交易会。

()研究、宣传WTO规则和区域合作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总结分析直接利用外资情况,依法核准国家规定权限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依法审核上报国家规定限额以上、需要国家综合平衡和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进出口商品(含出口港澳台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我市各类开发区的有关政策、管理规定。指导和管理开发区内外贸易统计及其信息发布,为开发区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审核我市在境外投资办企业的申报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的管理;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三)负责对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实行备案登记的预审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的劳务输出、技术输出、资本输出、对外承包工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等进行资格审核和呈报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的申领及投标等呈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

(十四)贯彻执行外经贸发展战略,指导和管理内外贸易统计及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各项内外贸发展基金、专项基金、基建投资等;负责局财务会计工作。

(十五)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和市政府的部署,负责协调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工作,拟订市利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扩大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和承办有关经贸交流活动事宜。

(十六)负责我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申报事项;组织我市商务出访考察活动,承办与商务相关的外事接待。

(十七)研究开展与各国和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等经济贸易团体和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促进对外投资,推动我市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负责审批企业商协会(商社)的设立;负责组织我市企业和团体在国内外举办或参加经济贸易展览会和国际博览会;协调管理和安排接待国(境)外经济贸易机构、工商组织和企业来我市举办综合或专业性经济贸易、样品样本展览会、博览会、展示会和技术交流会;协调解决对外贸易争端 ;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情况调查研究和信息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投资促进活动。

(十八)承办自治区商务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对外贸易科、外国投资管理科、市场贸易科、口岸办、国际经济合作管理科、国际贸易促进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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