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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崇左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简报(第4期)
2009-05-25 17:08  文章来源:崇左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

 

 

 

    

4

崇左市商务局                                     2009525

                                                                   

 

崇左市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

 

为解决家电下乡补贴申报程序繁琐、补贴兑付慢等问题,2009513日,崇左市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崇财建〔200933号),决定从5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加快家电下乡补贴发放工作,提高补贴兑付率。

文件规定:农户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县份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可凭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在销售网点现场购买、现场领取补贴款;销售网点核实购买者身份后,要即时录入“购买产品发票号码、购买人信息(含户口簿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产品标识卡号”等信息,并代理财政部门现场审核、备案,由销售网点先垫付补贴资金,同时在产品销售发票注明已兑付补贴,让农户签字认可。销售网点与当地财政部门办理结算时,必须提交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录入信息表复印件及已销售的产品数量汇总表(加盖销售网点公章),财政部门在接收材料即日算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并支付给销售网点。区内市外及市内县外的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补贴程序仍按原操作细则执行。

崇左市创新家电下乡补贴方式,简化审核兑付程序,真正让家电下乡惠民政策充分发挥效应,保证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据监测,截止2009524日,崇左市已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达20021台(件),销售额突破3220万元,其中,已录入系统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达13217台(件),销售额2276万元,系统填报率为70.68%从系统反映出的销售数据来看,按补贴13%的政策规定,实际应补贴的共296万元,截止524日,已发放到农民帐户的补贴有179万元,兑付率为60.47%。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与补贴兑付率均稳步提升,农民购买积极性不断增强。

 

崇左市工商局与商务局签订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

促进家电下乡工作局际

联系协调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全面做好家电下乡惠民工程,建立一个协调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体系,市工商局与市商务局签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家电下乡工作局际联系协调制度》(试行),明确了联系协调工作目标和事项,制定了联系协调工作机制。

联系协调制度规定,两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为导向,以最大限度服务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健康发展为目的,以强化高效服务、强化政策落实、强化保障为手段,通过工商、商务部门的联系协作,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全程式服务,确保已被列为2009年市委、市政府十二件为民办实事之一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落到实处。市商务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检查销售网点经营场所、资质、硬软件设施、是否开具正规发票、社会信誉度等,严格把关,并落实专人负责家电下乡工作,从资料审核、登记备案、上网录入,都从严审核,确保补贴及时、准确到位。市工商局:落实销售网点备案制度,对商务流通主管部门备案和公告的销售网点单独建档,要求提供中标企业授权书(协议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家电下乡定点店”编号进行备案登记;对中标企业进入崇左市场的家电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进行备案登记,做好心中有数,监督到位。同时,各级工商、商务部门要认真监督各中标企业严格履行好中标协议中的有关职责,规范销售网点经营行为,确保下乡产品满足农民购买需求;两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拓宽“12315”、“家电下乡”咨询热线等维权渠道,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为名,实施变相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销售安全、秩序稳定。

双方约定,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相互通报情况和信息;并针对家电下乡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和落实解决措施;对家电下乡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凡是属于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各自职能范围之内的事项,可通过协调会议向市工商局或市商务局发出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的督办意见,督促抓好家电下乡服务工作;市工商局、商务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县(市、区)相关下属部门做好有关协调联系工作,共同促进工作地开展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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