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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总结
2009-06-26 16:01  文章来源:崇左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自治区的部署,我市从200812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四年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行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进行13%财政补贴政策;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已被列为2009年市委、市政府十二件为民办实事之一。目前,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进一步扩大了我市内需,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20081212009614日,全市已通过备案审核的销售网点共307家,其中:江州区69家,扶绥县40家,大新县55家,天等县55家,宁明县36家,龙州县32家,凭祥市20家。已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共25379台(件),销售额达3997万元,其中,已录入系统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达17072台(件),销售额2997万元,系统填报率为74.98%。从系统反映出的销售数据来看,按补贴13%的政策规定,实际应补贴的共390万元,截止614日,系统上反映出已发放给农民的补贴金额有285万元,系统兑付率为73.08%

二、工作亮点

(一)家电下乡产品销量仍然保持全区中上水平。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反映来看,截止614日,我市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量金额2997万元,仍然保持全区第6名的运行态势。

(二)每万人人均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金额排全区先列。截止614日,我市农业人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量为86台(件),金额为152432万人;按农业人口(每万人)平均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金额计算,我市排全区第3名。

(三)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明显大幅度增长。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反映来看,截止614日,全市已发放给农民的补贴金额有285万元,系统兑付率为73.08%,比510日的57.08%增了16个百分点,兑付率排全区第2名,全市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明显大幅度增长。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家电下乡”是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之后又一项惠民工程,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市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流通服务体系,努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起着重要的拉动作用。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200812月,我市制定了《崇左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崇政办发〔2008307号),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蒋连生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韦佳明、农化、市财政局局长农敏福、市商务局局长梁振云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全面启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以来,扶绥、龙州、凭祥、大新、宁明、天等、江州区等相继举行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启动仪式,商务、财政等部门领导宣读了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家电下乡运作中的财政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解释,中标企业、销售网点企业代表也都纷纷做了表态发言。启动仪式的成功举行,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狠抓家电下乡宣传工作,确保惠民政策深入民心

为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迅速有序开展,我市商务主管部门全力做好家电下乡前期宣传工作。一方面加强与宣传、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崇左电视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补贴原则、补贴内容、补贴申报兑付方法、补贴标准等内容,真正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调动农民消费积极性;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采取大篷车送货下乡的形式,集合家电下乡中标品牌,组织中标销售企业开展现场销售服务、现场登录、现场咨询和宣传,激发群众购买热情。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农民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四)坚持市场准入标准,严把销售网点审核备案关

选好销售网点是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销售网点的审核备案工作量大,时间紧。我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与中标流通企业对接,在企业自行申报的基础上,主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销售网点的经营场所、资质、硬件设施、是否能开正规发票、社会信誉度等各方面进行实地调查,严格把关,并将对审核确认的销售网点在电视台、崇左商务之窗公示。同时,我市派专人负责家电下乡工作,从资料审核、登记备案、上网录入,都从严审核,确保补贴及时、准确到位。

(五)加强监督引导,确保下乡产品满足农民购买需求

我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监督各中标企业严格履行好中标协议中的有关职责,并要求各销售网点加强与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及时沟通,保证我市销售网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有保证、规格不断档、货源不脱销、售前有计划、售中有宣传、售后有服务,确保满足农民购买需求,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六)强化监督管理,规范销售网点经营行为

我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大对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确保销售工作井然有序。一是要求各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商务部、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家电下乡宣传公告”和农民购买须知等宣传材料,销售网点所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必须按照国家限价要求销售,并出具发票;二是督促各销售网点及时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三是经常组织人员到各销售网点督导检查,严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流通体系,严禁趁机推销滞销积压产品,杜绝任何可能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

(七)开通举报热线,保障家电下乡工作落到实处

家电下乡工作是一项大规模的惠农工程,也是今年我市十二件为民办实事之一。我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学习上级政策,搞好工作衔接,严格把关、强化监管,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市商务局举报监督热线:7824000,市财政局举报监督热线:7837652),及时受理各种举报,发现问题后立即严肃查处,畅通家电下乡的销售渠道,严厉打击扰乱农村家电流通秩序、损害家电下乡声誉的行为,确保销售安全、秩序稳定,真正把家电下乡办成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

(八)强化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保障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市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工商管理部门,充分拓宽“12315”、“家电下乡”咨询热线等维权渠道,做到一经群众投诉,立即响应并妥善处理。同时,加大对任何以“家电下乡”为名,实施变相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积极推动农村家电市场良性有序发展。

(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保障推广工作有序进行

200812月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到位资金共2367万元,已全部由市财政局经建科分两批下拨到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保证了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序进行。

(十)简化家电下乡补贴申报程序,促使我市补贴兑付率稳步提升

为解决家电下乡补贴申报程序繁琐、补贴兑付慢等问题,2009513日,崇左市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崇财建〔200933号),决定从5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实行县内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可现场领取补贴款的办法,加快家电下乡补贴发放工作,提高补贴兑付率。

(十一)建立工商、商务局际联系协调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全面开展,我局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家电下乡工作局际联系协调制度》(试行),明确联系协调工作目标及事项,实行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相互通报情况和信息;并针对家电下乡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和落实解决措施。我市各级商务、工商部门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信息畅通。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县(市、区)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重视不够,工作经费没有保障。

(二)部分网点布局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公告,尤其是偏远乡镇网点硬软设施没有达到标准要求。

(三)家电下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没有现成的经验,网点多而散,加上部分县(市、区)商务部门机构不能理顺,人员严重不足,给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销售网点更好地监管带来了一定困难。

(四)部门间配合协调工作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及时跟踪掌握“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最新信息及动态,继续加大对新增产品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加强与销售网点沟通、联系,切实做好我市计算机、空调、热水器等新增产品上市工作,确保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我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商务部明确的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的标准和条件,落实专人不定期检查已核准备案的销售网点,要求所有网点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公告,门前店内要横挂家电下乡补贴13%等宣传公告横额或条幅,负责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业务人员要熟悉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政策,掌握如何录入信息等操作程序。

(三)为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简化家电下乡补贴申报流程工作,我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销售网点监督、指导,要求各网点张贴“崇左市家电下乡补贴流程图”;对于县内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要督促网点现场录入销售及代备案信息,系统认可后方可实行现场补贴,并要求购买者在发票上签字、按指印、留下电话号码,以便财政部门查证、核实。

(四)我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不断规范销售网点经营行为的同时,还将继续加强与财政、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联动作用,确保在全市范围内无商家造假骗取补贴款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该网点备案资格,并交由工商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治。

 

附件:1.崇左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表

      2.崇左市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表

3.全区各市家电下乡产品人均销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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